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,近日江西宜春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“六改四普及”和“三清、三改、三配套”的要求,做好村庄整治十件事:
一是改造危旧房。对不安全、不卫生、不宜人居的危旧房进行改造或拆旧建新;
二是整治“空心村”。对无人居住的破旧住宅和村内闲置的空地统一规划使用;
三是建设中心村。在现有条件基础上,根据地址位置和群众需要,建设规模适度的中心村;
四是推行安全饮水。尽量统一建自来水,暂不具备条件的,建一家一户的机井或压水井,确保饮水安全清洁;
五是推行沼气建设。加快农村沼气推广使用;
六是实行人畜分离。实行舍圈分离,统一规划,集中饲养,分户管理的模式;
七是建设卫生厕所和垃圾池。方便群众生活,清理卫生死角;
八是整修道路。平整硬化村内道路,改善通行条件;
九是通畅排水。整修排水渠道,清理积污积水,保持地面干净整洁;十是植树绿化,美化家园,努力改善生态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