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政府部门信息交流不畅通是一个最大的漏洞,让我这样的人钻了空子”,因收受99万元贿赂被控罪的荔湾规划分局副科长邹某说。昨日,他被荔湾法院公开宣判11年有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。法官认为,邹某的犯罪与他本人有关,也与制度漏洞有关。
伪造文书换好处费
2007年初,荔湾规划分局发现有伪造该局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在建设市场上出现。经荔湾纪委、公安、检察等机关调查,发现荔湾规划分局内有人在用伪造文书等方式,违规办理规划批文。荔湾法院查明,2004年至2006年,邹某在担任荔湾规划分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副主任科员、副科长及用地规划科科员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通过伪造工程报建文书、私盖或者偷盖单位印章,为中介人梁某违规办理“危房改造”、“房屋住宅用途改变为商业用途”等各类规划报建手续,先后12次收受梁某好处费共计99万元。案发后,邹某退赃43.1万元。
荔湾法院认为,邹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虽有自首情节,但其伪造公文、偷盖单位公章等手段情节恶劣,遂做出以上判决,并对其追缴剩余的55.9万元赃款。
百余干部旁听宣判
昨日宣判时,有100多名国家机关干部到场旁听。法官认为,邹某的犯罪与他本人有关,也与制度漏洞有关,他指出了区规划分局存在的7个漏洞。如,印章、空白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管理、使用制度不严格;局内部人员可随意借阅城建档案并复印,没有审批,有时甚至没有登记;收发文环节和程序不规范,出现纰漏;存在一人单独去勘验现场的现象;科室内部分派案件的制度不健全,容易出现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;规划部门对办理各种规划审批、处罚决定的程序、原则、依据、进度、成果不够明确,不够公开;规划部门和房管登记部门、城市管理部门、市政和建设等部门之间在办证体制、工作衔接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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